臭氧發生器產量測定法
1、原理
臭氧濃度數值與進人臭氧發生器總氣體量數值的乘積即為臭氧產量。
2、儀器和技術條件
2.1 壓力表1.5級。
2.2 氣體轉子流量計 工業級。
3 儀器的校準
流量計使用時被測氣體的溫度、壓力,往往與流量計分度標定時有所不同,因此,使用時讀數的流量時顯示值,常常不是流經流量計氣體的真實反映,必須予以修正,按公式:
式中:
QN——標準狀態下,氣體實際流量,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或升每小時(m3/h或L/h);
Qs——測量(試驗)狀態下,氣體在儀表中的顯示流量,單位為立方米每小時或升每小時(m3/h或L/h);
Ps——測量(試驗)狀態下,氣體的壓力,單位為帕(Pa);
TN——儀表標定時的絕對溫度,單位為開(K);
Ts——瀏量(試驗)狀態下,氣體的溫度,單位為開(K);
PN——儀表標定時的絕對壓力(一個標準大氣壓1。O1325× 105Pa)。
4 臭氧產量的計箅
臭氧產量的計箅按公式:
Do3=c× QN 式中:
Do3——臭氧產量,單位為克每小時或毫克每小時(g/h或mg/h);
c——氧濃度,單位為毫克每升(mg/L)。